admin发布:2024-11-13 14:42 186
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根据2012年12月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之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条 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0分以上(含10分,其中必须有4分以上为中国摄协或所属部门相关条件)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A-1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获金奖 9分/件
A-2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获银奖 7分/件
A-3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获铜奖 6分/件
A-4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4分/件
A-5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金奖 7分/件
A-6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银奖 5分/件
A-7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铜奖 4分/件
A-8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 2分/件
A-9 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金奖 7分/件
A-10 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银奖 5分/件
A-11 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铜奖 4分/件
A-12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金奖 5分/件
A-13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银奖 3分/件
A-14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铜奖 2分/件
A-15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 1分/件
A-16 在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含北京市摄影器材城月赛)中获得铜奖以上奖项 2分/件
A-17 在中国摄协媒体和各业务部门主办的影友联谊活动中获得相当于三等奖以上奖项 1分/件
A-18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和《中国摄影年鉴》上发表作品和中国摄影手机报封面图片 2分/件
A-19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或中国摄影展览中心举办过个人作品展,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室组织过个人作品研讨会,获得过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优秀学员称号并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站举办在线影展,由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过个人摄影作品集 8分
A-20 经中国摄影家协会推荐参加具有国际影响的影展并获奖,或受国外著名摄影机构邀请在国际交流中举办个展并具有良好影响 2-7分
A-21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金奖 6分/件
A-22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银奖 4分/件
A-23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铜奖 2分/件
说明:
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更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的图片,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同于获金、银、铜奖及入选。
作品获得国外重要大展、大赛铜奖以上奖项和在全国性各摄影媒体、报刊发表作品的,视具体情况作为申请人业绩的参考要素。
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B-1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金奖 9分/篇
B-2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银奖 7分/篇
B-3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铜奖 6分/篇
B-4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优秀(入选)奖 4分/篇
B-5 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 5-9分/册
B-6 论文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4分/篇
B-7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和《中国摄影年鉴》上刊发摄影文章
2-8分/篇
说明:
“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C-1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8-10分
C-2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 8-10分
C-3 在培养摄影人才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2-8分
C-4 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在国内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摄影作品或文章 2分/件、篇
4.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摄影图书出版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D-1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8-10分
D-2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工作5年以上 8-10分
5.从事摄影组织和摄影相关产业工作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E-1 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担任该职务1年以上 8-10分
E-2 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组织工作连续5年以上且取得较好工作成绩 5-10分
E-3 有全国影响的摄影团体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担任该职务3年以上,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5-10分
E-4 在各地、市级摄影协会担任主要负责人,长期从事基层摄影组织工作,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3-5分
E-5 在中国摄协所属网站获得年度优秀版主 2分/次
E-6 积极组织、参与中国摄协主办、承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组织者5-10分,参与者1-5分
E-7 长期在图片产业领域、在摄影技术、器材研发等领域工作,取得突出业绩或获得专利的人员 8-10分
注:
(1)中国摄影金像奖各奖项获得者积10分,长江韬奋奖(摄影类)各奖项获得者积8-10分;
(2)分值未确定为一个数值的条件,将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3)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第三条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凡具备上述基本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8件(10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5)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有关业务且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或摄影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需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件(10英寸)、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均不限制);
(7)获得过中国摄影金像奖各类奖项者,以摄影业绩获得过长江韬奋奖的申请者和以其他业绩提出申请者,需提供自述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
2.申请程序
(1)通过中国摄协团体会员申报的申请人应由两名中国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再将材料送交所在地区和行业的中国摄协团体会员,由团体会员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2) *** 、武警部队的申请人应由两名中国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送交 *** 报社画报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3)中央直属系统的申请人,经两名中国摄协理事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所在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4)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申请人,经两名中国摄协理事或专业委员会委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有关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第四条 港澳台申请人入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摄影界人士,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由有关方面推荐,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成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第五条 荣誉会员
为我国摄影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人士,经中国摄影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批准,可授予其中国摄影家协会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免交会费,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审批程序
1. 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负责接收和审核入会申请材料;
2. 中国摄影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条件组织审批。
第七条 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摄协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
2.入会满5年并年龄达到65周岁的会员,可免交会费;
3.连续5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中国摄协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终止其各项会员权利,收回会员证,并在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告。
第八条 本细则经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中国摄影家协会。
个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
1.经过摄影本科以上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二年以上;经过摄影专科以上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三年以上;经过摄影函授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五年以上;未经过摄影教育,但从事摄影实践七年以上。此处所说的“摄影活动”包括摄影组织工作、摄影创作、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学等。
2.从事摄影组织工作三年以上,有突出成绩,同时从事一定的创作或研究活动。
3.从事摄影创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两幅以上作品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展或国际摄影艺术展;
两幅以上作品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参与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展(赛)中获铜奖以上奖项,或者有四幅入选作品;
两幅以上作品在省级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届别展中获银奖以上奖项。
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上发表摄影作品4幅以上;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展览中心或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举办过个人作品展;
作品经中国摄影家协会国际部推荐参加国际性影展并获奖;
受国外国家级文化摄影组织邀请在国际交流中举办个展;
由中国摄影出版社编辑出版过个人摄影集;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室组织过个人作品研讨会。
4.从事摄影理论研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出版过涉及摄影理论的学术专著;
以关于摄影方面的文章获得过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
获得过中国摄影金像奖理论评论奖;
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总数10000字的摄影学术论文;
论文入选摄影理论年会优秀论文集。
5.从事摄影教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其他对摄影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上述只是从事摄影组织、创作、理论、教育等不同工作的个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并不意味着具备上述条件者即可成为会员。入会尚须经过协会有关部门和专家的严格评审,并经协会秘书处批准。
申请程序与需报送材料
1.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自愿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可向本人所在地区或行业、产业系统的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索取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后由团体会员单位汇总交中国摄协组联部。亦可直接向中国摄协组联部索取入会申请表。
2.要有两名中国摄协会员担任介绍人,介绍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
3.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在上报申请表的同时,应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幅(10英寸)及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理论研究、评论、教学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的出版物或出版物复印件以备评审,其专著、论文曾获奖者,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影印件或照片。
5.摄影组织工作者应由所在地省级摄协对其工作成绩做出评价并形成文字附在申请表中,另提交个人代表作品8幅(10英寸)。
6.随申请表上报的图片和文字均应有姓名、标题,展览、发表、出版获奖等情况的说明文字,并附本人二寸标准照2张。
7. *** 、武警部队申请入会的个人,应征得团以上政治部门的同意,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总政规定,由 *** 画报社负责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
8.中直单位的申请者由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规定将个人资料与申请表送交(寄交)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
9.因特殊原因无法经由团体会员单位申请入会者,经中国摄协两名理事介绍,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可直接向中国摄协组联部提出入会申请。
10.有重大成就或影响的个人,经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介绍,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可直接向中国摄协申请入会。
审批办法
1.按中国文联规定,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对新会员的审批。
2.各团体会员单位将收到的申请者入会材料集中统一报送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申报资料不符合前述要求者,中国摄协组联部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材料或不提交协会秘书处审议。
3.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进行筛选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之名单及完备材料提交中国摄影家协会秘书处,由秘书长会议审议批准后方可成为中国摄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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